项目需求详情: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绩效情况专项核查
服务周期:15天
采购成本价:¥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结束时间:2025-02-28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2-25 20:24:50
采购编号:HLJGCYC******Z******318
采购单位:依安县审计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事务所执业证书;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会计师2人、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师1人、水利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师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师1人):注册会计师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注册造价师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均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的合同份额占比(%)、承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若联合体中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响应)。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响应)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响应),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