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检察院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五)款规定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永林******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崔先生0451-******
电子邮件:******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