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72
二、项目名称:建设智慧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智慧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项目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97,200(元)
评审总得分:93.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智慧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项目
服务类
名称:建设智慧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项目(C******平台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服务项目,将依托加油机数据采集硬件设备和液位仪硬件设备,精准采集加油机的销售数据以及储油罐的进出油数据。这些数据将通过安全可靠的无线移动网络,以加密形式传输至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实现加油站数据的整合与汇总。云平台实时监控各加油站的交易动态,并基于详尽的交易数据,生成日、月、季到年度的全方位报表,满足多样化的监测需求。为加强成品油行业监管提供有力的抓手。
服务要求:数据采集服务:共4座加油站,合计需要18项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 数据采集服务:共4座加油站,合计需要4项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 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服务;全部加油站使用1套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服务。 原有加油站监管设备免费更新升级服务:对原有3家加油站监管设备提供免费更新升级服务,升级后的设备必须无缝对接至本项目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中。 物联网数据流量服务:供应商提供本项目1年内免费物联网卡数据流量服务。每项流量100M/月。 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各类软件平台、硬件设备的集成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证云平台正常运行并采集数据(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柏志远、谷凤娇、李晓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设智慧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