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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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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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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项目概况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ZX-CS-******7

1.2项目名称:南京市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查服务项目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服务区域

项目预算

标段一

YCZX-CS-******7-1

凤集大道以东至秦淮河区域

项目预算:20万元/年

标段二

YCZX-CS-******7-2

凤集大道以西至凤仪路区域

项目预算:20万元/年

注:半年后,两个标段的服务区域互相调换

1.6最高限价:1500元/次

1.7本项目每个标段各选中1家供应商;允许供应商兼投各个标段,但为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兼中。如若标段一、标段二排序第一的为同一家供应商,该供应商成交标段一,标段二排序次之者为标段二的成交供应商。

1.8采购需求:为实现安全监管的及时性、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业务能力水平和推动企业******居民小区、“九小”等场所开展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提高园区各级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1.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7.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10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2.10.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10.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10.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10.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3.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3.3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工本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获取后可到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如无法到场可联系邮寄。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获取采购文件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份,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7.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委员会

   址:龙藏大道1-2号

人:主任   

联系方式:******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方式:******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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