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有限公司260高地石墨矿 Ⅰ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鲁河乡鲁河村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内容:
开采工艺:项目按设计露天开采最低标高+90m,水平分层逐层开采,开采台阶高15m;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案。矿山开采工序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二次破碎既是对体积较大、无法产装运输的矿石,利用液压破碎锤现场进行二次破碎)。不在采场进行粉碎、加工,不设置堆场存储,直接外卖至附近的选矿厂进行加工。
工程完成建设情况:项目建设首采矿体为Ⅸ矿体(面积87公顷),至验收时,其核心采区(约50公顷范围)已按工艺设计完成表土、废石的剥离,目前首采区面积达30公顷,属于山坡露天开采未有涌水产生,雨水径流收集山下集水池;已开采石墨矿石3万余吨,日均开采量2200t/d,按设计、依地势建设了采区外缘截洪沟,已基本满足验收条件。建设期间,剥离的表土、废石、弃土全部用于修建进场道路和路肩,修建道路7公里,未余有废土废石需堆放,因此,未建设设计中的排土场及其集水池(运营中随需而建);近道路处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送堆肥;利用采场最低处的自然水塘修缮后,作为采场集水池;现阶段,采场处于山坡露天开采;购置了洒水、喷水车1辆,用于采石、道路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