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相应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对工程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纸制版成果3份、电子版成果1份。
三、编制成果会送往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评审人员会进行实地踏勘,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配合,并解答评审人员提出的(和工程造价咨询)相关问题。
项目名称 新华镇雨污水管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2次)
服务周期:7天
采购成本价:¥398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24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8-21 10:31:58
采购编号:HLJGCYC************575
******人民政府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二、特定的资格条件:(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